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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欧洲 (克罗地亚、芬兰)推广交流活动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19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1.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加快(略)文旅产业发展、促进经贸合作以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略)、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成果及世界媒体艺术之都、“快乐长沙韵味星城”文旅新形象,助推(略)与欧洲友(略)进一步开拓欧洲来长旅游(略)场,加强人文交流,讲好长沙故事,传播长沙声音,奋力打造具有“长沙味湖湘韵中国范”的世界文旅名城。拟于9月8日—14日赴克罗地亚、芬兰等地开展“快乐长沙韵味星城”2024年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欧洲(克罗地亚、芬兰)推广交流活动。
2.活动名称:(略)
3.出访国家(略):克罗地亚、芬兰。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内容:
1.宣传推介。举办2024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克罗地亚推介会,推介长沙文旅、商贸、教育等资源及产品,宣传长(略)形象。
2.拜访座谈。与克罗地亚、芬兰等地旅游部门、教育机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公共服务部门、华人商会、行业协会及旅游企业等会晤交流,推动双方各领域交流合作。
3.展示推广。举办“花样长沙”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一个字让你爱上中国”中华文化主题展等活动,通过精品图片等载体,宣传推广长沙文化旅游资源及产品。
二、项目要求:
(一)2024中国长沙文化旅游走进克罗地亚推介会
1.时间:2024年9月9日(暂定)
2.地点:(略)
3.人员(约80人)
中方主要嘉宾:中国驻克罗地亚旅游办事处领导等,长沙文化旅游赴欧洲推广团。
外方主要嘉宾:克罗地亚国家旅游局中国事务首席代表、杜布罗夫(略)政府代表、杜布罗夫(略)文旅部门代表、克罗地亚知名旅行商代表、克罗地亚媒体代表等。
(二)杜布罗夫(略)“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
1.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暂定)
2.地点:(略)
3.人员(约80人)
(三)芬兰赫尔(略)“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
1.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暂定)
2.地点:(略)
3.人员(预计50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略)
项目名称:(略)
服务要求
1
长沙文化旅游走进克罗地亚、芬兰推广交流活动
酒店会场、茶歇、餐叙交流
主会场设备:LED屏幕、演讲台设备及安装、来宾及工作桌椅
会场及舞台布置:舞台屏幕两侧背景造型、舞台搭建布置、舞台地毯及施工保护地毯、文旅讲台贴、话筒台标、演讲台花、签到台花、会场舞美布置
人员:中英双语交译主持人,全程摄影,现场执行导演,克罗地亚语同声传译,定制中国克罗地亚节目视频,嘉宾接送及交通,同声传译设备,礼仪及安保等;
会议资料:文旅推荐视频/PPT等、会议日程,宣传折页,席位卡等;定制文旅资料袋;定制特色文旅纪念品
物料及运输:展陈布置物料、展品、纪念品、会场电脑设备
2
杜布罗夫(略)“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及非遗精品展
展区租赁、主题展示板、长沙文旅图片及展架、场地保洁、安保、相关物料制作及运输
3
赫尔(略)“花样长沙”文旅图片展及非遗精品展
展区租赁、主题展示板、长沙文旅图片及展架、场地保洁、安保、相关物料制作及运输
4
克罗地亚座谈及餐叙交流
场地、餐叙交流
5
整体活动媒体宣传
活动PPT设计及制作、文案撰写及翻译、主画面及延展设计
6
项目整体制作
宣传物料、设计文案、翻译推介、宣传片制作
7
活动用车
租赁车辆
8
相关人员组织
(略)旅行社协会代表1人、参会嘉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1.7*24小时响应采购人:(略)
2.负责各配合单位:(略)
3.活动按拟定程序进行,为使活动有条不紊,活动开始前进行模拟训练,避免现场混乱。
4.宣传报道积极、正面、有效传(略)形象。
六、验收标准:1、项目过程中,中标方须按时向采购人:(略)
2、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略)
2.1活动形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2活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3活动按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的全部有关项目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略)
4、项目验收符合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略)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方式:(略)
1、付款人:(略)文化旅游广电局。
2、付款方式:(略)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内容和权益,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广告权、内容发布权、信息审核权、活动解释权、一切运营成果等全部归于(略)文化旅游广电局所有。
 2、(略)进行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与(略)文化旅游广电局相关的,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提供服务。
 4、保证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
 5、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所须涉及到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保证不低于成本恶意报价,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偷工减料,按期完成项目。
 7、充分与采购方交换意见,根据采购方要求和项目具体条件提出多方案比较供采购方选择和决策。认真及时将采购方提出的各项成熟可靠的意见和经验用于项目进程中。项目进行过程中向采购方和有关方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以便采购方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
 8、在项目开展的各个阶段,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实施周期,明确项目各部分的开展依据,按时向采购人:(略)
 9、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完成结案报告,并且所有设计画面及视频需经过采购人:(略)
 10、中标供应商在提供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1、中标供应商承诺在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1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13、采购人:(略)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上述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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