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农业农村局
(略)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4-08-
(略)(略)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卫辉招标采购-2024-32)
(略)网站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卫交采ZB017号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
(略).58元
最高限价:
(略).58元
(略)
(略)
包名称:
(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1
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000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850000
850000
2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2
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340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708900
708900
3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3
后河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610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8610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731850
731850
4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4
顿坊店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356.22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880278.53
880278.53
5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5
庞寨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5318.62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452082.7
452082.7
6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6
柳庄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1569.11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983374.35
983374.35
7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7
唐庄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4254.6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361641
361641
8
卫辉招标采购-2024-32-8
上乐村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4216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
358360
35836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略)
5.1采购内容:深耕、平整耙地服务,拟招标面积为62664.55亩,其中一标段: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000亩,二标段李源屯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340亩,三标段后河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8610亩深耕、平整耙地项目8610亩;四标段:顿坊店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0356.22亩;五标段:庞寨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5318.62亩;六标段:柳庄乡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11569.11亩;七标段:唐庄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4254.6亩;八标段:上乐村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4216亩。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3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1月15日前完成;
5.4项目地点:
(略)
5.5标段划分:八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
(略)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8月20日08点30分至2024年8月26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时间: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
地点:
(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时间: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
地点: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略)》、《
(略)(略)》、《
(略)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4.
(略)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
(略)
5.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是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在前的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监督部门:
(略)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略)539275F)
联系电话:
(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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