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兴隆林业供电所项目2024-08-
(略)招标公告
(略):FJ0112G
(略)1
1.招标条件
(略)经济技术研究院以黑电经研[2024]2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略),
(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建设地点:
(略)
2.3建设规模:
(略)及附属建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5.74平方米,
(略)638.82平方米,附属用房106.92平方米,消防泵房50.00平方米。本项目各单体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4计划工期:4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勘察、方案优化、报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
(略)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
(略)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略).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略)元,勘察费:10000.00元,设计费:155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略)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同时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1人(土建专业)、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
(略))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略)页公示截图,网站查询无限制条件,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3.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
(略)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
(略)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
(略)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
(略)
3.6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
(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三家(勘察单位:
(略)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略)"(https://
(略).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上的"
(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略)"中的《
(略)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上的"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
(略)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
(略)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
(略)
7.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
(略)
7.3开标地点:
(略)
8.评标、定标方式:
(略)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cn/)、
(略)(EPC2.0)上同时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
(略)
11.联系方式:
(略)
监督部门:
(略)
电话:
(略)2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8
电子邮箱: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
(略)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略)中选择以现金方式:
(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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