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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区告字〔2024〕13号

所属地区:浙江 - 衢州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浙江 - 衢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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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区告字〔2024〕13号
(略):QZTD(略)2信息时间:(略):00:00阅读次数:信息来源:(略)(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4〕13号

(略)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经济技术指标
(略)
地块名称:(略)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使用年期
(年)
建设时间
(月)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柯区让[2024]15号
(略)出让地块
(略)范围内
23402
工业用地
50
4
632
126.4
柯区让[2024]16号
(略)出让地块
(略)范围内
9237
工业用地
50
24
250
50
备注:
1.主要规划设计要求:柯区让[2024]15号: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玻璃制品制造),总用地面积23402平方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0.7(含现状保留建筑5栋),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详见(略))。
柯区让[2024]16号: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总用地面积9237平方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米,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详见(略))。
2.经济技术指标:柯区让[2024]15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单位:(略)
柯区让[2024]16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单位:(略)
出让地块“标准地”指标详见《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土资发〔2014〕4号)和《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凡通过(略)区工业投资项目咨询服务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略)的法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略)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四、(略)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略)浏览或下载。
五、(略)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下午16时整((略)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略)
(略)进行。
柯区让[2024]15号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9时整;柯区让[2024]16号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10时整。((略)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略)
拍卖开始时,(略)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略)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略)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柯区让[2024]15号
(1)该地块按照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的入驻标准执行,并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2)受让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考核期间内,项目每年完成工业产值亩均400万元以上,实缴税收(不含代扣、代缴部分)达到亩均30万元以上。考核及认定期限内,摘地企业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无法完成投资、经营、管理责任,致使出让目的不能实现,或迟延履行投资、经营、管理责任,政府方有(略)场评估价对项目地块进行收购(土地价款以挂牌价收购,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搬迁费用由摘地企业自理,并在限期内搬离)。如政府方进行收购的,摘地企业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腾空搬迁,逾期未搬迁腾空的,政府方将以该地块厂房当年租(略)场评估价为基数按两倍向摘地企业收取违约金。
(3)该地块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竣工投产、60个月内达产验收(对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另行约定开竣工和达产时间)。开工时间以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达产时间以项目达产验收通过时间为准。因摘地企业原因未完成约定投资额导致部分空置工业用地满1年以上的,按照《(略))规定进行处置。
(4)摘地企业不可擅自出租厂房,若摘地企业擅自出租厂房(政府方认可的出租除外),按上述第二条无法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处理。
(5)摘地企业必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项目单耗不得高(略)有关规定。项目能耗指标以统计部门出具的报表数据为准。若单耗未达要求,政府方有权要求摘地企业停产整改,且经政府方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6)摘地企业如发生环保、消防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则取消当年及后续优惠政策享受。
(7)该地块出让后,摘地企业需在受让后六个月内拆除地块内无证建筑物。
(8)(略)进行监督落实。
(9)该地块带地块上地面建筑物一同出让。(略)结算建筑物的价值款2441.3196万元(其中有证(略)场价格为2432.4712万元,无证建筑物残余价值8.8484万元,不包含相关税费)。
2.柯区让[2024]16号
(1)该地块按照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的入驻标准执行,并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2)项目考核周期5年,项目自投产之日后5年内必须达到固定资产投资亩均300万元,工业产值400万元/亩,税收到达亩均30万元以上。其中考核期第二年必须达到亩均工业产值16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12万元/亩以上;第三年必须达到亩均工业产值24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18万元/亩以上;第四年及以后必须达到亩均工业产值40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30万元/亩以上。考核期满,摘地企业无法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政府方有(略)场评估价对项目地块进行收购(土地价款以摘牌价收购,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搬迁费用由摘地企业自理,并在限期内搬离)。如政府方进行收购的,摘地企业须在收到收购通知之日一个月内无条件腾空搬迁,逾期未搬迁腾空的,政府方将以该地块厂房当年租(略)场评估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摘地企业收取违约金。
(3)该地块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24个月内竣工投产、60个月内达产验收(对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另行约定开竣工和达产时间)。开工时间以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达产时间以项目达产验收通过时间为准。摘地企业未按约完成建设的,造成闲置和低效用地的,按照《(略))规定进行处置。
(4)摘地企业不可擅自出租厂房,若摘地企业擅自出租厂房(政府方认可的出租除外),按上述第二条无法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处理。
(5)摘地企业必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项目能耗指标以统计部门出具的报表数据为准。项目单耗不得高于0.52吨标准煤/万元,若单耗未达要求,政府有权要求摘地企业停产整改,且经政府方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如摘地企业六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政府可采取限电等措施。
(6)(略)进行监督落实。
(五)现场咨询:(略))。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略)场网、(略)(略)(略)(略)(略)站查询。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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