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存在串通申报、协商报价行为,
(略)被取消中选资格。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
(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按照
(略))要求,
(略)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按照信用评级结果分级处置措施,
(略)(略)资格,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违规竞标失信行为3年内不接受企业主动信用修复。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8月21日
上一篇:没有了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沈燕 |
电话:18133615055 |
微信:18133615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