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高新区华域尚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高新区华域尚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华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高新区华域尚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2 地址:石河子市高新区科教路以南兴业路以西
2.3 石河子市高新区华域尚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规模:新建6栋小高层住宅楼,其中2栋15层、4栋11 层;1栋5层商业综合楼,1栋3层公建,地上建筑面积54456.02 ㎡;新建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22041.41㎡。
2.4 服务等级:三级。
2.5 收费标准:符合《关于石河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17】8 号文)的规定。
2.6 招标范围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石河子市高新区华域尚品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1)要求投标人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且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盖章的诚信证明,诚信证明仅用于本项目招标。
4)在石河子市报纸、网站、大屏公示的物业企业红黑榜,进入黑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物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20 时(北京时间, 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20 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各2份(盖鲜章)。
6.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招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华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杰
电 话: 188099369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张红
电 话:19909932256
地址: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邮编:8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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