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灵宝市西闫乡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发布日期:2024-08-23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略)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略):HNLY/LB-(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25.2万(此预算费用为估算金额,后期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及供餐天数据实结算)
5、服务内容:(略)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与制作、保育、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午间休息安全保障等有关用工服务(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资金来源:其他资金,已落实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略)
10、服务地点:(略)
11、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9年2月20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2021年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在类似项目服务过程中提供过虚假材料有其他违反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记录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6、(略)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供应商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略)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9、单位:(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略)(略)门面房)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在类似项目服务过程中提供过虚假材料有其他违反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记录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6)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7)(略)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8)供应商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截图;
(10)“(略)”查询截图;
(11)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略)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略)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性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略)》、《(略)》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