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略)(略)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
(略)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4〕121号
经粤府土审(14)〔2024〕152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
(略)人民政府征
(略)白庙村仓一经济合作社、
(略)白庙村仓二经济合作社、
(略)白庙村仓三经济合作社、
(略)白庙村仓四经济合作社、
(略)白庙村仓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
(略)白庙村企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0197公顷(园地0.0295公顷、林地0.1604公顷、草地0.0018公顷、其他农用地1.8280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
(略))标准计算),合共251.446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4年8月2日前到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
(略)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4〕152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4〕122号
经粤府土审(14)〔2024〕152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
(略)人民政府征
(略)白庙村仓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
(略)白庙村企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1351公顷(草地0.13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
(略))标准计算),合共17.407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4年8月2日前到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
(略)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4〕152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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