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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区DZ-2024-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发布日期:2024-08-27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拍卖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先租后让”方式:(略)
一、“先租后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用途
租赁年限(年)
“先租后让”年限(含租期5年)
规划条件限制
DZ-(略)
(略)虎峰大道以北、(略)以东
37902.48
工业用地(二类)
5
50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建筑限高:不高于36米;
绿地率:不大于20%;
规划要求
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具体规划要求(略)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对于出让宗地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注: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略)、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略)注册地为(略),非(略)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宗地后5日内,(略)(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其公司注册地址:(略)
(四)(略)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公告、报名、拍卖
(一)公告:2024年8月27日10:00至2024年9月17日18:00。
(二)报名
一)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7日10:00至2024年9月17日18:(略)提交书面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0:00至2024年9月17日18:00,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三)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并于2024年9月17日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限时竞价5分钟。
四、宗地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略)
出让面积(㎡)
“先租后让”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次)
DZ-(略)
37902.48
2009
402
10
(一)起拍价为2009万元(含五年租金200.9万元),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自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略)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5年总租金。买受人经考核评估达到协议出让条件的,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协议出让金额。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色尼支行
(略)(略)007247
缴纳保证金时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并备注:(略)DZ-(略)号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略)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略)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略)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略)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六)(略)址:(略).cn
六、其他事项
(一)该宗地实行“先租后让”,相关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投资要求等详见出让文件。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达孜工(略)管委会申请考核,考核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经考核合格并达到转出让条件时,办理协议出让,由买受人和(略)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租金不予退回,出让人不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出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或要求承租人无偿恢复原状等。
(三)交付宗地时间:买受人按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按时付清土地租金前提下,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30日内向买受人依现状交付土地。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买受人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30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遇施工冬歇期顺延)。买受人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六)买受人须按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付清价款及相关费用后方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七)涉及各类(略)、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次“先租后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略)(略)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略)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租金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略)(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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