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自然资函〔2024〕664号
(略)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略)2024年度第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略)自然资源局:
(略))转发给你局,请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的支付工作。
二、请将征地实施情况及时录入省级
(略)(略)。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四、请你局凭本通知,办理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抄送:
(略)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略)
附件下载:粤府土审(14)〔2024〕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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