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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0KV专线接入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8-27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DL0100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预付款的支付:由“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合同金额(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合同金额(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及预付款金额与履约担保额度差额的预付款保函,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
2、新增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后退还。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00秒。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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