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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4GS1000002)

所属地区:甘肃 - 天水 发布日期:2024-08-28
所属地区:甘肃 - 天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WL2024RZ005
项目名称:(略)
(略)增资扩股项目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2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概况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甘肃(略)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王小宏
成立时间
(略)
注册资本+币种
11133.902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略)399062F
所属行业
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略)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77人
增资前股
权结构
(略)
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持股比例(%)
1
(略)
37.2080
2
(略)
19.1658
3
(略)
14.4603
4
(略)
14.3705
5
(略)
10.7779
6
(略)
4.0175
合计
100
增资企
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略)(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2.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
数据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资产总额
58984.652254
67042.311723
78898.382460
负债总额
40672.912334
48006.713124
59045.715869
所有者权益
18311.739920
19035.598599
19852.666591
营业收入
29879.730609
36044.534919
47679.594205
利润总额
1220.485374
1285.177798
1464.148994
净利润
1112.516752
1057.875748
1151.085061
审计机构名称:(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略)
38090.880219
1114.655420
967.13817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8052.921383
47233.116613
20819.804770
项目内容
拟增资底价、新增注册资本数及拟集资金总额
拟增资底价
拟新增注册资本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略)/股
不超过2802万股
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募集投资方数量
2-5家
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21%
募集资金用途
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优质浓缩汁生产线,提升产量,扩大外协加工浓缩汁产量。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79%,新增投资持股比例不超过21%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
决策文件
(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批准单位:(略)
(略)实施增资扩股的批复(甘国投发投资〔2024〕86号)
特别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融资方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原股东和新增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投资方持股比例及投资金额做出调整,增资结果以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为准。
3.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新的《公司章程》确定。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须知、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增资企业情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和融资方对增资企业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略)
3.甘交所集团向投资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增资方案
遴选方式:(略)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2.信息披露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合计小于或等于2802万股且每股报价相同,则项目直接成交;
3.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新增注册资本数不得高于2802万股)或意向投资方每股报价不同,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略)
(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万元)。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略)治理情况等,能为融资方提供主营业务项目资源和(略)场资源。
(3)意向投资方相关(略)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能够与融资方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
(4)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认同融资方企业文化、公司治理方式:(略)
(5)意向投资方无重大不利诉讼。
增资达成的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符合要求,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融资方确认其为最终投资人且双方就《增资扩股协议》达成一致。
投资条件
投资人资
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略))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略)场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指2021年-2023年)无失信惩戒记录(以提供“信用中国”(略)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及其他事项
1.本次增资扩股募集投资方数量为2-5家。
2.公开征集的意向投资方拟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数额不大于2802万股;最小认购单位:(略)
3.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综合评议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及投资注册资本数等。
4.意向投资方须在成为投资方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相关约定交纳增资价款。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
6.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增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并按以其认购的股份予以承担。
7.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8.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意向申请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能够证明意向投资方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展现意向投资方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及符合本次增资扩股意向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数额及价格条件的报价文件并予以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签署《投资方承诺》,于公告期内送达至甘交所集团。融资方于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方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向其出具《投资资格确认通知书》或《投资资格不予确认通知书》。
9.信息披露期满,如所公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合计小于或等于2802万股且每股报价相同,则项目直接成交;如公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公开征集的新增注册资本数不得高于2802万股)或意向投资方每股报价不同,融资方于公告期结束后对取得投资资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投资方所认购注册资本数、投资方所认购股权占增资后企业的股权比例,作为本增资扩股项目的最终结果。
10.本次增资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融资方所有。
标的交付
——
投资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请务必在提交《投资意向申请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缴纳、参与综合评议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意向投资
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意向投资方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情形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同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相关求,自行准备报价函以及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能展现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并予以密封;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投资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略)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交纳至甘交所集团的指定银行账户(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
2.如意向投资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按照相关交易规则,若未成为投资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交易结果确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若成为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则转为部分投资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
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或未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的。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
①意向投资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或未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的。
(4)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融资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5)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确定进入遴选环节,意向投资方须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的。
(6)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特别提示: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略)
咨询联系人:(略)
李经理:(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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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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