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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发布日期:2024-08-28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略):HTCL-ZB-241139)
一、招标条件
(略)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略):HTCL-ZB-2411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建筑面积3273.29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85.68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略)展厅按照初步设计效果图(详见附件1)进行细化设计,且投标方有义务实地踏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施工图、平面效果图、3D效果图、化工装置模型效果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投标,如踏察过程有遗漏影响投标报价自行承担;装置模型的图片(详见附件2)、布展照片及展板文字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美化设计;展厅入口及党建部分需要两台85英寸以上触摸一体机,其他(略)域为两台65英寸一体机,乙方应根据一体机外形统一进行背景造型设计及制作(海康、大华、宇视或同等品牌);(略)及相应配套宣传视频(8个,4K,均在20min以上)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完成;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单位:(略)
2.6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96.5万元(价款包含设计费、采购费、施工费、培训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个金额9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略)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略))文件规定,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6其他要求:
(略)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略)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略)操作方法
7.(略)前,(略):(略).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略)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略)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7.(略)完成获取:(略)
7.3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略)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略)”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略)自行下载。
7.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略)有关工作人员保密,(略)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略)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略)网站右侧“(略)”获取:(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0
邮箱:(略)
业务监督:(略)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略)3

(略)(略)3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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