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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船舶防污染和水上搜救应急物资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8-2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交通运输局根据(略)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船舶防污染和水上搜救应急物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一、采购货物清单(详细内容见下表)。
(略)
名称:(略)
规格
单位:(略)
采购数量
备注
1
搜救应急物资
救生衣
自动充气式
CCS认证

10
印“交通执法”
2
救生圈
2.5KGCCS认证
带环带钩

10
印“交通执法”
3
船用双筒望远镜
7*50W

2
4
应急蓄电池
12V/24V通用

2
5
机舱五金工具
121件套

2
6
缆绳
25mm涤纶绳,20M长

6
两头80cm绳头
7
强光手电筒
最大量程500m及以上

10
充电式
10
绝缘手套
375MM*189MM

20
11
防污染应急物资
围油索
7.6cm*1.2m

100
带连接扣
12
吸油毡
1m*1m*5mm

200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贰万捌仟元整(¥(略)),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及辅材的提供、包装费、仓储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与维保等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略)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询价公告正文中所涉及的内容按正常费用计入,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略)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一),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略)
(2)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3)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单位:(略)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略)
(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略)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五);
报价文件正壹份、副本壹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略)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略)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9月4日上午8:30-9:00密封送至(略)并登记(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5.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质保要求:所有货物须提供二年全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3.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略)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且确定为非人为因素的,须对产品的各项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无法修复的,须无条件退货更换;免费保修期内如因使用单位:(略)
4.交货期: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略)
5.交货地点:(略)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略)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采购人:(略)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略)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出现相同时,由采购人:(略)
七、付款方式:(略)
(略)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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