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为做好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有关工作,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现将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长三角联合基金”)
(略)三省科技厅(委)共同出资,围绕长
(略)域重要战略需求,强化“企业出题”机制,深入挖掘和凝练基础科学问题,组织和支持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二、征集领域
(略)联汽车、
(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四个领域,凝练解决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难题,支撑引领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指南建议人要求
1.项目指南建议人,所在单位:
(略)
2.项目指南建议人,所在单位:
(略)
3.项目指南建议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不接受超龄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指南建议。
4.项目指南建议人,即为项目申请人,仅可提出1项项目指南建议,应会同沪苏浙一方或多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所在单位:
(略)
5.同一项目指南建议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指南建议,已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
(略)
1.推荐单位:
(略)
2.推荐单位:
(略)
3.推荐单位:
(略)
4.推荐单位:
(略)
(三)合作单位:
(略)
1.合作单位:
(略)
2.合作单位:
(略)
(四)项目指南编制要求
1.坚持需求牵引。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亟待突破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凝练解决难题等关键科学问题,支撑重大应用攻关。
2.坚持成果导向。以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协同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攻关,明确项目指南的科学意义、可行性和研究基础,以及与沪苏浙优势基础研究力量联合攻关的的必要性、合作基础等。
3.坚持应用导向。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和真实场景应用,重点考察重大标志性成果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
4.强化项目组织。应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织方式:
(略)
5.配套经费要求。企业作为牵头或合作单位:
(略)
6.其他有关要求。应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等国家级或省级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四、报送安排
1.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
(略)
2.项目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
(略)
3.请推荐单位:
(略)
4.请各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指定邮箱:
(略)
附件:
1.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docx
2.关于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推荐函.docx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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