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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总部及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28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联汽车检验检测总部及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公告
((略):/)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略)(略)联汽车检验检测总部及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4年8月16(略)(略)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
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一:评标办法中制造商研发实力: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国内具有电梯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达240米及以上的计6分,试验塔高度在200米(含)-240米之间的计3分,试验塔高度在200米以下的计1分。(需同时提供试验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峻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峻工
项目提升高度仅49米,该评分要求试验塔达240米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电梯试验塔在很(略)宇一样要求工验收,按该评分要求,满足该项评分的不足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建议修改为提供试验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删除该评分项,修改为其它内容?
答复:本项目为建设单位:(略)
增加投标人参与积极性,现对评审项做进行调整,详见澄清一。
问题二:评标办法中制造商研发实力:投标产品制造商近三年内获得政府海关部门颁发的
AEO“认证企业证书”的计3分。(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本计分项仅有1家电梯制造商品牌具备该证书,具有唯一性,且该评分项与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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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合同履行无关,建议删除该项评分。
答复:本项目为建设单位:(略)
问题三:评标办法中制造商研发实力:投标产品制造商((略))曳引机制动器具有在制动器动作时放大微动开关的行程,确保开关动作的可靠性,从而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提供官方或第三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的计3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本计分项仅有1家电梯制造商具备该功能,建议删除该计分项。
答复:曳引机制动器微动开关是控制曳引机制动器正反转动作的关键部件,为保障设备的优越性,现将该计分项调整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略))具有曳引机制动器类相关专利(提供官方或第三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的计3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问题四:评标办法中产品技术指标:所投电梯制造商((略))具有用于放大电梯曳引机制动器衔铁动作行程的装置及设有该装置的电梯技术,提供官方或第三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1份的计1分,最多计3分。(提供官方或第三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本计分项仅有1家电梯制造商具备该功能,建议删除该计分项。
答复:删除此计分项。(二)澄清内容:
澄清一: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国内具有电梯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达240米及以上的计6分,
试验塔高度在200米(含)-240米之间的计3分,试验塔高度在200米以下的计1分。(需同时提供试验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峻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国内具有电梯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达240米及以上的计6分,试验塔高度在200米(含)-240米之间的计5分,试验塔高度在200米以下的计4分。(需同时提供试验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
峻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门电机(永磁同步电动机)(略)颁发的CQ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外壳防护等级达到IP54,计3分;绝缘等级达到F的,计3分;本项最高计6
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者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澄清三:评标办法中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技术参数表的不计分。现修改为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6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技术参数表的不计分,同时将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差,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修改为≥6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澄清四: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
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延期开标:(略):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湘(略)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电话:
(略)8。
三、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北栋24层地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电话:.(略)7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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