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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老圭塘路提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29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略)位于井湾子街道,(略)段,为配套莲湖中学,方便学生出入,确保周边居民日常通行安全,创造安全畅通(略)通行环境,提升人居环境与生活品质,进行提质改造。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机动车道“白改黑”,边沟清淤及更换沟盖板,(略)及支管,交通标识标线安装施划,莲湖小学东门前护栏安(略)面恢复等(略)政围档、交通疏导、综合管线保护及相关施工及安全文明措施、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等。
二、相关标准: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等级,具体以达到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现行有关验收标准规范规定,工程验收合格以采购人:(略)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国家有要求执行保修要求,本项目保修期2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三、技术规格:1、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1、质量安全生产要求: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任何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2、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4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4年2月-7月)本企业社保证明且以上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略)
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等级,具体以达到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现行有关验收标准规范规定,工程验收合格以采购人:(略)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国家有要求执行保修要求,本项目保修期2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七、其他要求:一、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采购人:(略)
2、成交人的一般义务
2.1成交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须按照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成交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
成交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30天内。
2.2成交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须派专人协助和配合采购人:(略)
②须配合采购人:(略)
③项目经理:(略)
④因成交人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除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每发生一次事故,成交人还应向采购人:(略)
⑤现场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采购人:(略)
(略)灯、交通设施等在竣工验收移交前的保护,期间发生的被盗、被损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⑦如有分包工程,须将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现场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略)
 ⑧须服从(略)重点工程建设相关制度的管理,洽商、签证等按(略)有关程序办理,未经审批的洽商,没有洽商的签证、没有签证的洽商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⑨工程竣工后须及时提请竣工验收和报送结算资料,未及时提请竣工验收,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每延期一个月应向采购人:(略)
 ⑩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略)
3.1采购人:(略)
3.2对成交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成交人应会同监理人及采购人:(略)
3.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采购人:(略)
4、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应遵守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成交人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的时间:开工前。
5、工期与进度
5.1由于出现国家及地方公布的不可预见因素或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成交人有权要求采购人:(略)
 5.2成交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成交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成交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成交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略)/天向采购人:(略)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成交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达到违约金上限时,成交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6、变更
6.1变更权
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采购人:(略)
②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除发生以下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③因采购人:(略)
未经采购人:(略)
6.2变更的范围及程序
关于变更约定:①采购人:(略)
变更程序:严格按《(略)执行。
6.3变更估价
因工程变更及签证引起项目清单或其他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其相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规定调整:
①当变更的工程项目在投标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项目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计价。
②当变更的工程项目在投标清单中已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则参照投标时的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③当变更的工程项目在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应重新组价,计价方式:(略)
其中材料(含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取定原则:投标文件中有价格的按原投标文件中已有价格。如果投标文件中没有价格的,则按施工同(略)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投资工程材料定价执行,(略)(略)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投资工程材料定价也没有的材料价格,则按施工同期发布的《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格。(略)(略)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投资工程材料定价及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均没有发布价格的主要材料(含工程设备)、机械台班,由成交人将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相关资料报监理人、采购(略)财评评审工程师评审后以该评审结果作为该主要材料的计价依据。未按以上程序审批和确认的材料或机械台班价,该项单价在结算(略)财评询价确认的价格为准。
按以上条件重新组合的综合单价报采购人:(略)
当工程量变更后减少了工程量或取消了该项目时,其单价采用投标报价单价核减工程造价。
7、措施项目费的确定:
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件和湘建价﹝2022﹞146号文件执行。
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人工工资、材料价差调整按施工同期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计取相关的税金及费用后按(略)施工同期《(略)重点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优惠率进行优惠。凡《长沙建设造价》没有发布预算价格,需要采购(略)财评确认价格的,必须按程序确认价格,未按此程序审批和确认的材料或设备价,该项单价在结算(略)财评确认的价格为准。招标控制价中部分材料为暂定价的,按采购(略)财评确认且注明不再优惠的价格进行调整;投标时的浮动比例,保持相对应。
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9.1合同价格形式
价格方式:(略)
9.2预付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9.3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
9.4计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10、工程进度款支付
10.1付款人:(略)(国库集中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周期:在区政府工程资金集中支付计划和节点,按已完成并确认的工程量金额的60%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用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优先支付);成交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采购人:(略)
10.2付款相关说明及要求:除工程结算额以外,其余均按施工合同金额计算支付比例(如有负变更则相应扣减),不包括因变更而增加工程量金额和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量;支付基数不含不可预见费及发包人所提供材料的费用。
10.3办理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时,由采购人:(略)
10.4成交人如拖欠民工工资导致发生社会不稳定因素,采购人:(略)
10.5成交人根据付款节点时序提出付款申请,经(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审批流程批准后支付(成交人应于每次申请付款前,向采购人:(略)
11、竣工结算审核
11.1成交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期限:成交人应在本合同工程竣工后60天内,向采购人:(略)
11.2成交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按国家及湖南省、(略)工程预结算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要求进行编制。在合同约定的结算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以后,采购人:(略)
11.3采购人:(略)
二、验收与其它
1、本项目由采购人:(略)
6、针对本项目的其它技术服务要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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