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DSFJC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费率:12.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略)第五中学食堂餐饮劳务服务(总人数约1200人,人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调整)提供午餐的就餐和保障,并承担采购人:
(略)
(二)服务内容:
1、每周提前开出下周菜谱及食品原材料清单、采购量;
2、参与每天的原材料的验收;
3、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分配;
4、餐具的清洗消毒;
5、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餐余垃圾和泔水处置;
6、确保学生有序分餐、维持就餐秩序;
7、对全校师生就餐进行巡视、检查等。
(三)人员配备:
1、每满100个学生应不低于1名工作人员(不足100人时按100人计算)。
2、主厨配备不少于2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四)人员工资和保险:
1、人员工资不低于
(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成交人须为员工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和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上下班途中交通意外险。
(五)服务期:
服务期1年,本合同到期且采购人:
(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绍军(组长)、张旭东、李宏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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