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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丰产乡有利村水稻加工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发布日期:2024-08-29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有利村水稻加工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4-08-(略)(略)有利村水稻加工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文件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厂区加工车间建设:1#主加工车间2160㎡(内部布置消防水泵房一座)和2#办公用房95.53㎡,(略)及硬化1900㎡,(略)配套(深水井、(略)(略)、变压器等)及大门一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总工期:8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略).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略)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投标人承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略))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须提供承诺书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略)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略)”((略).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略)”((略).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略)”((略).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略)”((略).cn)公布的结果为准((略)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略)”((略).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略)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潜在投标人在“(略)(略).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略)”上的“(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略)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略)-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开标方式:(略)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略),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分。
6.3开标地点:(略)
7.评标、定标方式:(略)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略)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略))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
9.4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略)
(略)建设局
地址:(略)
电话:(略)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略)上在线提出投诉。(略)参与招标投(略)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略)后(网址:(略).cn/),(略)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线下投诉渠道
(略)(略)建设局
地址:(略)
电话:(略)
日期:2024年8月29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略)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略)
(略)中选择以现金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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