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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服务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06-JSJX-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收费标准及磋商文件附件二【检测收费汇总表】中收费标准单价的50%为最高费率限价,投标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略)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保温节能检测、钢结构、幕墙检测、PC构件检测、门窗及装饰装修、能效测评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市政材料及CCTV检测等。(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确定;检测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提交所有检测报告并通过项目监管部门审核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编入响应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②具备省级及(略)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2月-2024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第(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单位:(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略)
7.4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7.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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