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
(略)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ZC
(略)(略)(
(略)-
(略))工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秦灶街道秦北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
(略)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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