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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日期:2024-08-2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实践、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的积极性,以资助育人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三助”岗位按照“因需设岗、按劳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原则设置,由各部门、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申请,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批。岗位数量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当年学校财政预算情况总体掌握,结合各学院、各部门工作实际予以调整公布。 二、相关要求 (一)各设岗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聘期为一学期,学期末由各设岗部门、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岗位津贴; (三)“三助”岗位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设岗单位有权中止其工作,并报学生工作部停发其岗位津贴。受聘研究生中途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担“三助”工作的,经设岗单位同意后,可以退岗。 三、设岗流程 (一)岗位申报。请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部门和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文件要求报送岗位需求,并填报2024年度秋季学期《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申报表》(见附件)。 (二)岗位审批。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各部门申报的“三助”岗位予以审核并明确岗位性质、数量,各单位据实自行组织聘用。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各部门应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7:00前报送《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申报表》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申报。 联系人: 李云 电子邮箱:19981830@imnu.edu.cn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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