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
(略)(略)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采购公告2024-08-
(略)项目概况
南京江
(略)获取:
(略)
一、
(略):JSZC-320192-JCEC-G
(略)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6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关于协同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306号)和《关于开
(略))等文件要求,结合
(略)关于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统一部署,以江
(略)(略)388.7km2范围内的所有水体(地表水和地下水)为调查对象,查清江
(略)(略)范围内水资源的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略):ZB203224S12980(
(略):JSZC-320192-JCEC-G
(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须包含海洋测绘、
(略)工程、工程测量(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第(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
(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
(略)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
(略)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获取:
(略)
(1)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套,纸质采购文件获取:
(略)
(2)供应商获取:
(略)
(3)
(略)前,
(略)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
(略)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
(略)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
(略)
(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
(略)“我的项目-申请开票”进行操作。
(略)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6)
(略)站首页“
(略)”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略)
https://
(略)-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
(略)转0。
(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
(略)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
(略)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
(略)、
(略)、
(略)站发布公告。
4、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
(略)
5、勘察现场:无。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
(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3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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