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略)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https://
(略),提取码:fz0p。纸质报告书可在中节能(毕节)
(略)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范围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项目的专家、政府职员等。
3、
(略)络链接
(略)络链接为:https://
(略),提取码:c3yt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略)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3日。
中节能(毕节)
(略)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略)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16.3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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