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畜牧兽医水产站:2023年12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4号),省里下
(略))等文件,组织承担的养殖企业开始实施项目。
2024年5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见附件1),部畜牧兽医局实施方案与省厅实施方案中的部分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
(略)
一、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
(略)域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项目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起算。
二、项目补贴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三、供精单位:
(略)
请各基层畜牧兽医水产站对今年3月已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
(略)
附件:1.《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
2.《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推进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
(略):2024N1618)
3.
(略)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docx.docx
附件2.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推进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docx.docx
附件3:
(略)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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