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一2025年)》,降低施工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伤害,现组织开展2024年陕西省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土方机械: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扳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据机。
(二)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推铺机、路面铣创机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
(略)”为准);
(二)申报设备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
(三)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四)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噪声限值》GB
(略))要求;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B/T
(略))要求;
电动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参照3er上述标准。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
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
(略)”(htps:/green.niiL,gov.cn)注册,按要求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二)初审推荐。
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9月3日前,通过“
(略)”将设备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
(略)工信局,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U盘各一份,提供PDF及WORD格式文件。区工信局将
(略)生态环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推荐意见。
四、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报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邮箱:
(略)
附件: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西安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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