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
(略)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
(略)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7家,排名不分先后)
(略)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
(略)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
(略)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7家,排名不分先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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