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评估价:
(略)(含补缴的土地价款金额
(略))。起拍价:416661.4元(含补缴的土地价款金额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1.请全面认真阅读附件“评估报告书”全文。
2.现场看房请提前电话预约,统一安排看房。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
(略)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电梯等欠费自成交确认书生成前由原房主承担,成交后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
十、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十一、
(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略)
(略)联系电话:
(略)
附:1、评估报告副本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略)
版本:0修改时间:
(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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