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
(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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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TZGL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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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29.23730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需满足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建设规模:
(略)税务局和平税务分局维修,建筑面积202.1平方米。(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竣工
质量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的施工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格式自拟),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3供应商拟投入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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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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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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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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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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