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第十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招募公告
(略)2024年第十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ZJZT-
(略)),
(略),
(略)。本次入围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招募。
1.招募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招募内容:本次招募为“
(略)2022年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2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2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2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3年第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五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六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七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八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九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十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十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十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及“
(略)2024年第十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的合作伙伴补充入围,已入围“
(略)2022年政企DICT合作伙伴库”、“
(略)2022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2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2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
(略)2023年第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四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五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六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七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3年第八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九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十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十一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
(略)2024年第十二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及“
(略)2024年第十三批政企DICT合作伙伴入围项目”的合作伙伴本次可不再申请入围。
(略)要求,主要为承接中国电信战略转型,规范和促进政企业务建设,快速响应
(略)场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全面快速地推进政企业务的有效发展。拟通过公开集中招募选择出在特定领域或者关键技术行业领先,且符合政企业务发展规划,
(略)有能力形成互补的合作伙伴企业,双方按照细分行业共同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
1.2项目实施地点:
(略)
1.3服务期限:自招募入围名单结果确定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1.4资格审查方式:
(略)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略)
2.2本次招募允许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时申请参加本次招募,但是后续的具体项目公告发出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应只确定一家申请人参加项目的申请。
2.3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4申请人应承诺入选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申请人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一个中国境内承接有效的DICT项目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关键页,关键页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实施时间、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合同的结算凭证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入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
(略)
(7)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次招募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中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申请招募中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募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审查办法”。
4.招募文件获取:
(略)
4.1招募文件获取:
(略)
4.2获取:
(略)
(略)纸质版招募文件获取:
(略)
(略)招募文件获取:
(略)
(略)招募文件售价:纸质版招募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转账的方式:
(略)
(略)纸质版招募文件获取:
(略)
(1)单位:
(略)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招募文件的付款凭证(银行回执)。
4.3获取:
(略)
(略)电子版招募文件获取:
(略)
(略)电子版招募文件获取:
(略)
(略)招募文件售价:电子版招募文件售价与纸质版招募文件金额一致,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
(略)
4.4发票生成后由项目经理:
(略)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至13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略)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略)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获得本招募文件的。
6.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须在购买招募文件后5日内,
(略)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略)
招募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3120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89.cn
招募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邮编:310014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tuyiqi.
(略)@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略):
(略)(略)
招募人:
(略)
招募代理机构: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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