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人民检察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09-
(略)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二、
(略):豫财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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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金额:
(略).47元(含不可竞争费),最高限价:
(略).47元(含不可竞争费)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
(略)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略)”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
(略)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
(略)
2.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
(略)
3、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4、单位:
(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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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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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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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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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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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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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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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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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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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略)(略)》、《
(略)》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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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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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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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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