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也可按照竞租人需求分隔招租,但分隔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略)位于福州
(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1年2月28日。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略)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商业(办公),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租赁标的首年月挂牌价详见“一、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略)
7.交付日期: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且承租方缴纳完毕合同履约保证金之日,出租方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方。
8.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六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9.租金支付方式:
(略)
10.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
(略)
11.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12、租金底价确定依据:
(略)租金为参照。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略)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经营行为产生的税费和各项费用依法由承租方负担。法律规定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分担的费用,则从其规定,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标的实际交付后,承租方可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不对租赁标的的主体、承重结构、消防设施、主要管线等进行变更并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和更新,亦可安装相关设施设备(如空调、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但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出租方应及时审查承租方装修方案。
5.租赁期间,
(略)第四层、第五层物业费每月4元/㎡,第六层、第七层物业费每月6元/㎡,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
(略)地面每个车位租赁费为130元/月,地下每个车位租赁费为230元/月。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
(略)
五、其他约定
1.
(略)自主组织公开竞租,首次披露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招租信息披露渠道:
(略)OA公告;
(略)层电梯厅宣传栏;
(略)网站;
(略)微信:
(略)
3.结果公示与合同签署:
(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出租标的名称:
(略)
(略)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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