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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长沙市中小学2024年秋—2027年春教材教辅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9-03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CSCG-DY-(略)2-1采购人:(略)
1(略)中小学2024年秋一2027年春教材教辅采购书籍、课本(略)中小学2024年秋一2027年春教材教辅采购一批,详见采购文件本(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叁亿肆仟柒佰捌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标的名称:(略)
政府采购品目
(略)规格
数量单位:(略)
数量
总价(元)
1
(略)中小学2024年秋一2025年春教材教辅采购
书籍、课本
(略)中小学2024年秋一2025年春教材教辅采购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1
(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
合计金额大写:壹亿壹仟伍佰玖拾陆万元整
项目规格
预算单价
数量
金额
市本级学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5.68万册*2学期=11.36万套册
362万*2学期=724万元
行业学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1.35万册*2学期=2.70万套册
59万*2学期=118万元
长望浏(略)(市区)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53.94万册*2学期=107.88万套册
1892万*2学期=3784万元
市本级普通高中学生教科书(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4.18万册*2学期=8.36万套册
1209万*2学期=2418万元
小计
/
130.3万套册
7044万元
市本级学校义务教育免费基础训练、寒暑假作业、图册(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5.29万册*2学期=10.58万套册
609万*2学期=1218万元
行业学校义务教育免费基础训练、寒暑假作业、图册(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0.97万册*2学期=1.94万套册
52万*2学期=104万元
长望浏(略)(市区)义务教育免费基础训练、寒暑假作业、图册(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
按教科书定价
40.64万册*2学期=81.28万套册
1615万*2学期=3230万元
小计
/
93.8万套册
4552万元
预算合计
/
224.1万套册
11596万元
★注:本合同标的为2024年秋至2025年春教材教辅,合同预算金额11596万元(按实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A、市本级义务教育学校:市财政局将免费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拨(略)教育局后,由市教育局按实际发生数量与成交人结算。
B、行业学校(子弟学校):市财政(略)财政应承担的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的70%(略)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按实际发生数量与成交人结算,另外30%的免费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略)财政分担。
2四县(市、区):按长政办发〔2006〕1号文和长政办发〔2007〕24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分(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比例如下;分担(略)30%,分担(略)45%,分担(略)55%,分担(略)60%,(略)市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总额不超过2009年市财政分担基数。市财政局将分(略)(市、区)的义务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拨(略)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按实际发生数量与成交人结算,剩余部分(略)(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或学校按实际发生数量与乙方结算。
3区属学校:除中央免费教科书经费外,其余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教辅用书经费(略)财政自行承担。
4普通高中学校:市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方式:(略)
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并按实结算,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4.2收款账户:(略)(略)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须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教材品目名称:(略)
2、包装及运输方式:(略)
包装方式:(略)
包装方式:(略)
运输要求:
1乙方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略)
2乙方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略)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地点:(略)
5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略)
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略)
(略)质量要求:
1免费教科书和高中教科书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规范要求,必须是正规出版物。免费教科书图书质量还应满足循环使用对教科书印刷、装帧质量的特殊要求。
2中小学教科书中(略)址、二维码等信息。
3每包教材必须标识清楚并附详细准确的送书清单(清单数量按甲方要求)。
4乙方发往甲方的教材,须做到书、单相符,清单上应注明书名、版别、册数、价格,合计金额及清单汇总。
5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所送的教材出现差错或质量问题(缺页、倒装、破损等),由乙方负责免费调换。
6教材供应只能是乙方,不得将教材供应转让或分包,一经查实,拒绝验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成交人提供的教材书名、版别必须是湖南省最新印发的《中小学教科书目录》之内,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并能提供出版社出库清单、原始发票、出版社教材质量证明书等。
3、成交人发送的整包教材必须保持出版社出库原包装(打捆带、外包装、封签、收发货单位:(略)
4、教材验收通过出版社供货清单、教材外观、纸张及印刷效果判断教材是否为正版教材,必要时可申请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认定。
5、成交人提供的教材数量、金额、质量以双方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情况为准。
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略)
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追究违约责任。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略)
5、甲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9、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
10、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2、甲方不得以(略)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3.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略)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4.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略)
4.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5.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本合同内的货物进行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略)
5.2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严重事故、引发舆情的。
5.3乙方提供的教材,经检测后确定为盗版教材的。
5.4乙方不按照合同条款履约,拒不整改落实的。
5.5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或保证,导致甲方自身遭受损失或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保留因此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1.售后服务
1.1乙方须承诺对于少量由于订购信息不全(或不准确)等原因造成教材多订或少订,乙方应负责本学期所定教材的无条件退货或追订,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提交质保承诺书,质保期不少于一学年(从到校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接到退、换通知后,要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办理,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必须与甲方进行沟通,说明情况。
1.3质保期内所有上门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略)
2.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并按照预算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
3、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4.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略)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导致无合同履行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2、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导致采购服务协议无继续履行必要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响应政策,终止服务协议,不再签订下一年度的供货合同。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赔偿,也不得就该项目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陈珍坤法定代表人:沈剑锋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黄涛
电话:(略)5电话:(略)7
传真:(略)0传真:
附件列表:中小学-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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