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2024年车站自助设备招商项目(十五)
公开招商公告
现广州地铁2024年车站自助设备招商项目(十五)对外公开招商。现诚招意向实力商家,欢迎登记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7点。
一、项目资料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站点数量(个)
设备数量(台)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1
(略)线
31
62
(略)
(略)
2
(略)线
20
40
(略)
(略)
3
(略)线赤沙车辆段
1
3
(略)
(略)
合计
105
管理费已含电费,以招商文件为准。交接时间、场地位置、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书面批复为准。
招商方将确保105台设备布放数量(原则上每站2台,
(略)线赤沙车辆段3台),以甲方书面批复为准。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
(略)增设,本项目设备总数量最多不超过300台。
合同期:3年,从2024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为准),
(略)、站点在何时开通运营,合同结束时间均统一为2027年12月27日。
新线开通时间以广州地铁正式公布为准,其中,
(略)线存在延至2025年中开通试运营的可能。
(二)经营行业范围:自动售货机,具体经营内容为饮料、食品及日用品,不得售卖药品、成人用品。
(三)管理费:上述报价为含增值税价,响应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价,但不得低于管理费底价。采取保底提成取高方式:
(略)
(四)设备类型及尺寸:设备占地不得超过1.5平方米,实际摆放与运营情况以现场条件及车站管理要求为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安装附加于设备本体之外的装置、装饰、设备。设备外壳主要材料为金属。设备额定功率(或额定输入功率)不得超过1千瓦。
(五)承租数量:响应人须响应上述的全部位置,
(略)站(
(略))提交报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招商。
(六)管理费年递增率:管理费从第13个月起(
(略)及站点从开通之日第13个月起),逐年递增5%。
(七)合同期:如上表所示。
二、响应人资质条件
(一)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营业执照期限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截止至本项目公告截止日的一年内,未曾与招商方发生过诉讼。
(三)截止至本项目公告截止日的一年内,无因响应人违约导致招商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四)截止至本项目公告截止日的一年内,无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单方提前解除与招商方的合同。
(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项目中因违约被招商方书面拒绝投标名单内。
(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商,以项目报名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单位: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郝先生)
时间:工作日8:30-12:00及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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