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
(略)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申报信息等梳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5日。
二、在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
(略),在“公示公告”中查看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可进行在线申投诉。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无中生有和不实投诉。
三、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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