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物流供应商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现针对“
(略)物流供应商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略):ZTFGYLFW-[2024]169)”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中: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同类运输业绩至少一项,并需提供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框架合同需提供发票证明。
(略)则无需提供);
4.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2024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必须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略)则无需提供。
4.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简介、企业组织架构、企业管理制度情况介绍等。
4.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针对本次项目申请人需提供完备的服务团队说明,服务团队应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团队内分工明确,拟派团队人员应包含项目经理:
(略)
4.6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应急运输保障案例说明,并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承运合同、结算发票、现场照片、客户证明等(标段2、标段3无须提供)
4.7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或“
(略)”网站查询记录;
4.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现变更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同类运输业绩至少一项,并需提供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框架合同需提供发票证明。
(略)则无需提供);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2024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必须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略)则无需提供。
4.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简介、企业组织架构、企业管理制度情况介绍等。
4.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针对本次项目申请人需提供完备的服务团队说明,服务团队应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团队内分工明确,拟派团队人员应包含项目经理:
(略)
4.6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应急运输保障案例说明,并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承运合同、结算发票、现场照片、客户证明等(标段2、标段3无须提供)
4.7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或“
(略)”网站查询记录;
4.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变更公告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分,如与资格预审文件矛盾,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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