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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莞[2024]WT102号)_9018864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9-03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出让公告(略)(略)1GB02198宗地总面积:33576.2平方米宗地坐落:(略)滨海(略)南侧
年限:50.00年容积率:2.000≤并且≤3.500建筑密度(%):≤50.000
绿化率(%):0.000≤建筑限高(米):≤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一类工业用地33576.2
投资强度:12806.6万元/公顷保证金:1012(略)(略)BA0004
起始价:5057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9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二、竞买资格和要求: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略)进行审查)。三、(略)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四、(略)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略)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30日到https://(略).gov.cn/dggt/HomePage/list获取:(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30日到https://(略).gov.cn/dggt/HomePage/list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0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https://(略).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略)1GB02198号地块: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略),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滨海(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年5月8日前开工,在2027年5月7日前竣工。(四)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监管)。(五)若竞得人登记注册地不在东莞滨海(略)的,须在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略)开发建设该地块,(略)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监管)。(六)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关于滨海(略)申请设定2024年002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要求。(七)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略)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略)建设局监管)。(八)该地块为(略)高品质、低成本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具体参照《推动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本宗地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五年内,产业用房可分割转让比例不得超过该宗地产业用房计容面积的67%,且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5年后,剩余产业用房确需分割转让的,经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书面审查确认为优质企业的,允许宗地权利人申请分割转让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于销售的产业用房自购房企业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九)竞得人须无偿配建8731(略)移交给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具体要求按《(略)工程移交协议》执行,由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管)。(十)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和《(略)工程移交协议》(由东莞滨海(略)管理委员会监管),再与(略)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略)
(略)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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