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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手术床等医疗设备购前需求调查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医疗设备采购计划项目,现对以下拟购设备进行(略)场调查公告:
(略)
设备名称:(略)
数量
总预算价格(万元)
配置和技术要求
1
电动手术床
1台
60
一、主要用途及功能:
满足PFNA,CCS等骨科手术牵引,满足胸外、颅脑、肛肠科、五官科及微创腔镜等各科室的手术需求。配备碳素纤维,方便X线透视,(略),智能化好,操作简便。
二、技术参数要求
1、电动液压手术床,满足骨科、胸外、腹外、神外、普外科、肛肠科、泌尿科、妇科、五官科及微创腔镜等各科室的手术需求。
2、(略)(略)。电动部分包括(台面的升降、前后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平移);头板、腿板为手动操作。
3、床身采用不锈钢,厚度≥4mm,手术床主床及附件均采用优质镍铬不锈合金钢制成,可保用10年以上不生锈。
4、采用整体碳纤维床面板,面板厚度≥10mm。
5、双起背旋转结构。
6、关键升降立柱部分:手术床升降立柱≥3节,承重具有二倍的安全系数,保证立柱承载稳定。
7、手术床采用方框式床框连接,保证产品安全稳定。
8、头板连接件使用抱箍式调节锁紧。
9、手术床采用抱箍式多角度锁定腿板结构。
10、手术床具备头腿板互换功能,采用快速拔插式设计。
11、手术床设有急刹开关
12、标配一键水平复位、一键曲曲、一键反屈屈体位,自动锁定。
13、手术床具备平移功能,可水平双向移动,移动距离≥300mm,无需移动患者,即可达到全身X光透视。
14、床垫:采用≥6CM床垫,床垫材质符合安全标准,符合手术室消毒要求。
15、手术床至少具备2种电动控制方式:(略)
16、配置同品牌碳纤维材质的骨科牵引器。
17、技术指标:
1)长度:2010±50mm;
2)宽度(臀板/背板):520±10mm;
3)台面最低高度(不含床垫):≤660mm,台面升降行程≥300mm;
4)台面前倾/后倾角度:≥20°/≥20°;
5)台面左倾/右倾角度:≥15°/≥15°;
6)头板上折/下折角度:≥90°/≥90°;
7)腿板上折/下折/外展角度:≤10°/≥90°/≥90°;
8)背板上折/下折角度:≥80°/≥30°;
9)反屈曲位倾角:≥110°。
10)屈曲位倾角:≥220°。
11)腰桥升距:≥120mm;
12)分体式腿板,每个腿板长度≥575mm,宽度≥245mm
13)手术台承重:≥300kg;
三、其它配置要求
1、碳纤维材质的骨科牵引器。
2
手术无影灯

1台
20
一、主要用途及功能:
满足手术照明要求,无影效果佳,照明深度够,灯泡寿命长,能最大限度保护外科医生眼睛,避免视觉疲劳,无需触碰可调节光斑模式及亮度,减少院感隐患。
二、技术参数要求:
1、具有中轴安全旋转装置,使得旋转臂不会任意转动且具备转动平稳。
2、采用椭圆大臂,有利于层流空气的流通,表面采用进口环保粉尘喷涂,表面抗菌抗病毒。
3、无影灯各旋转轴位置,无漂移现象。
4、脱卸式手柄可作耐受134℃、205.8kPa的高温高压蒸汽灭菌。5、(略),旋转并精确定位在理想位置,具备疲劳校正装置和定位手感调节装置。灯头可360°旋转无限位。
6、(略)装置,使用轻巧的中轴螺旋结构带动四点拉杆调整灯盘角度,做到可调节光斑大小。
7、无影灯为子母灯,采用LED灯泡,LED灯泡使用寿命长,一主三副结构,非透镜结构,可以单独更换。
8、每个LED灯泡都配有独立的散热片,(略)处上下通透散热结构。
9、LED手术无影灯具备防尘防水功能。
10、灯盘采用渐变式设计,交互式无缝压板工艺,聚光板灯盘四等分,可有效的提升无影效果。
11.LED手术无影灯单遮板无影率≥75%。
12.LED手术无影灯显色指数应为85≦Ras≦100,灯泡数量母灯≥88LEDS(主光源)+264LEDS(副光源),子灯48LEDS(主光源)+144LEDS(副光源)。
13.LED手术无影灯深腔照明率≥100%。
14.LED手术无影灯光柱深度应≥800mm,调光范围10—100%,灯泡平均寿命≥60000h,LED灯杯直径≥35MM(提供实物尺寸图片证明文件)。
15.具有多种照明方式:(略)
16、无影灯采用吊式安装方式:(略)
三、其他配置需求
每个灯头至少配2个消毒手柄

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报名厂商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医院将根据报名品牌机型的性价比及服务进行方案择优选择;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设备科。
请各意向供应厂商根据以下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资料的要求,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文件。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厂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若接受报名后造成论证不公正的,由报名厂商自行负责)。

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

备注:快递或咨询联系方式:(略)
(略)(略)设备科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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