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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84
项目名称:(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4,946,000.00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略)层分餐模式,供给午餐,餐标为每餐每人12元,(包括回民餐每餐每人12元),供餐天数约235天,服务地点:(略)
★1、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略)
★2、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剩菜剩饭剩汤等。
★3、严禁私抬物价,牟取暴利。
★4、供餐方式:(略)
★5、供餐单位:(略)
★6、供餐单位:(略)
7、供餐单位:(略)
★8、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用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运作的,供餐单位:(略)
★9、供餐单位:(略)
★10、供餐单位:(略)
★11、供餐单位:(略)
★12、供餐单位:(略)
★13、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略)
★14、供餐单位:(略)
★15、供餐单位:(略)
★16、中标人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所有与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17、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伙食标准。确保供餐质量明显高于校外同类餐饮标准,并保持基本稳定,降低受物价波动影响。
伙食标准为:12元/餐
★18、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制订食谱前应广泛征求营养师(如有)、学校及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等的意见,带量食谱每周不重复,并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公示。食谱编制应遵循营养平衡、饭菜适口、食物多样、定量适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学生每日食物应包括蔬菜类、肉蛋类等品种。
19、供应商应当制定具有详细食品采购、加工流程,采购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产品检查规定等,可满足学校对菜品需求、菜品质量的要求的服务方案。
20、供应商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21、供应商应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企业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完成对合作学校的配送,不得影响当日学校供餐需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及时向学校、所(略)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2、供应商应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略)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3、供餐单位:(略)
24、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或者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等受到污染。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时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化学药剂应存放在专门设施内,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污染时,应彻底清洁,消除污染。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
(二)、卫生管理要求
★1、供餐单位:(略)
★2、供餐单位:(略)
★3、供餐单位:(略)
★4、供餐单位:(略)
★5、供餐单位:(略)
6、(略)开展有害生物防治。
7、供应商可实现“(略)+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通过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达到食堂食品库房、粗(略)(略)(略)、专间、(略)、餐饮具清洗(略)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实现全程公开。要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召集学校及家长委员会代表参观,广纳意见,进一步完善配餐管理工作。
(三)、食品质量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所有的食品不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不得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得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不得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和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食品;不得超过保质期限;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有转基因食品。
★2、供餐单位:(略)
★3、必须及时(略)场信息(如非洲猪瘟及禽流感等),不得提供社会反响大的食品。
★4、必须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采购全程可追溯。配餐食材须有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淀粉类(含米、粉、面)、菜类、肉类、油类、食用盐等原材料供货来源相对固定,不买腐烂变质的食品,购买肉类必须来源于有准卖证的专用屠场,每次必须提供当天有效的检疫证明、分割肉销售凭据、送货单。所进货物必须接受学校委派人员的监督,若发现劣质食品必须退回或销毁。
★5、供餐单位:(略)
★6、供餐单位:(略)
★7、供餐单位:(略)
8、供餐单位:(略)
(四)、饭餐服务标准
★1、时间标准:按照相应的学校安排的时间配送。
★2、冻品肉类限制:加工饭餐,主荤原材料每周冻品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次。
★3、主荤要求:家禽类食材所加工主荤菜式每周不得超过1次;畜牧类食材所加工的主荤每周不得少于2次、牛羊肉每周不得少于1次、油炸类食物每周不得超过1次。
★4、饭餐定量:
12元标准:每份饭餐二荤二素,菜量每份合计≥300克。
主荤:每份净肉≥70克(带骨肉类≥90克)。
辅荤:每份肉≥35克+菜≥50克,或每份肉≥35克+瓜类≥40克。
蛋菜结合:蛋每份≥40克+菜≥50克。
素菜:每份≥80克。
主食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
(五)、运输要求
★1、食品配送工具和配送包装、容器的选择,配送前对配送工具、食品容器清洗消毒,配送中食品防止交叉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等。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2、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包括但不仅限于:单位:(略)
★3供餐单位:(略)
★4、供餐单位:(略)
(六)、餐用具清洗消毒
★1、若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
(1)刮掉餐用具表面的食物残渣;
(2)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洗涤剂。
★2、若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
★3、消毒方法
(1)若物理消毒
1)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2)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消毒设备要符合相关标准;
3)采用洗碗机消毒的,消毒温度、时间等应确保消毒效果满足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定期检查消毒液是否超过保质期;及时更换消毒剂,保持浓度。
(2)若化学消毒
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剂消毒,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消毒剂和参数。
方法之一:
使用含氯消毒剂(不包括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
1)严格按照含氯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250mg/L以上;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
3)用自来水(流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方法之二:
使用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
1)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100mg/L~150mg/L;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10~20分钟;
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4、保洁方法
(1)餐用具清洗或消毒后宜沥干、烘干。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方可使用,防止餐用具受到污染;
(2)及时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供餐单位:(略)
★(八)、垃圾处理
各学校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供应商统一收运,按照鞍精管发[202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1、《供餐服务合同》应由教育局、各学校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签订。
★2、供应商应完善供餐账目,加强质量管理,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供应商应配合学校,按月对供餐资金的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也将适时对供餐企业公示的相关数据开展检查。
★4、实行退出机制。当校外供餐单位:(略)
★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家长膳食委员会要求晚餐与午餐轮换,应予以同意并无条件配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2
预算金额(元):14,946,000.00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略)层分餐模式,供给晚餐,餐标为每餐每人12元,(包括回民餐每餐每人12元),供餐天数约235天,服务地点:(略)
★1、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略)
★2、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剩菜剩饭剩汤等。
★3、严禁私抬物价,牟取暴利。
★4、供餐方式:(略)
★5、供餐单位:(略)
★6、供餐单位:(略)
7、供餐单位:(略)
★8、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用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运作的,供餐单位:(略)
★9、供餐单位:(略)
★10、供餐单位:(略)
★11、供餐单位:(略)
★12、供餐单位:(略)
★13、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略)
★14、供餐单位:(略)
★15、供餐单位:(略)
★16、中标人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所有与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17、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伙食标准。确保供餐质量明显高于校外同类餐饮标准,并保持基本稳定,降低受物价波动影响。
伙食标准为:12元/餐
★18、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制订食谱前应广泛征求营养师(如有)、学校及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等的意见,带量食谱每周不重复,并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公示。食谱编制应遵循营养平衡、饭菜适口、食物多样、定量适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学生每日食物应包括蔬菜类、肉蛋类等品种。
19、供应商应当制定具有详细食品采购、加工流程,采购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产品检查规定等,可满足学校对菜品需求、菜品质量的要求的服务方案。
20、供应商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21、供应商应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企业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完成对合作学校的配送,不得影响当日学校供餐需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及时向学校、所(略)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2、供应商应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略)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3、供餐单位:(略)
24、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或者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等受到污染。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时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化学药剂应存放在专门设施内,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污染时,应彻底清洁,消除污染。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
(二)、卫生管理要求
★1、供餐单位:(略)
★2、供餐单位:(略)
★3、供餐单位:(略)
★4、供餐单位:(略)
★5、供餐单位:(略)
6、(略)开展有害生物防治。
7、供应商可实现“(略)+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通过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达到食堂食品库房、粗(略)(略)(略)、专间、(略)、餐饮具清洗(略)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实现全程公开。要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召集学校及家长委员会代表参观,广纳意见,进一步完善配餐管理工作。
(三)、食品质量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所有的食品不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不得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得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不得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和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食品;不得超过保质期限;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有转基因食品。
★2、供餐单位:(略)
★3、必须及时(略)场信息(如非洲猪瘟及禽流感等),不得提供社会反响大的食品。
★4、必须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采购全程可追溯。配餐食材须有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淀粉类(含米、粉、面)、菜类、肉类、油类、食用盐等原材料供货来源相对固定,不买腐烂变质的食品,购买肉类必须来源于有准卖证的专用屠场,每次必须提供当天有效的检疫证明、分割肉销售凭据、送货单。所进货物必须接受学校委派人员的监督,若发现劣质食品必须退回或销毁。
★5、供餐单位:(略)
★6、供餐单位:(略)
★7、供餐单位:(略)
8、供餐单位:(略)
(四)、饭餐服务标准
★1、时间标准:按照相应的学校安排的时间配送。
★2、冻品肉类限制:加工饭餐,主荤原材料每周冻品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次。
★3、主荤要求:家禽类食材所加工主荤菜式每周不得超过1次;畜牧类食材所加工的主荤每周不得少于2次、牛羊肉每周不得少于1次、油炸类食物每周不得超过1次。
★4、饭餐定量:
12元标准:每份饭餐二荤二素,菜量每份合计≥300克。
主荤:每份净肉≥70克(带骨肉类≥90克)。
辅荤:每份肉≥35克+菜≥50克,或每份肉≥35克+瓜类≥40克。
蛋菜结合:蛋每份≥40克+菜≥50克。
素菜:每份≥80克。
主食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
(五)、运输要求
★1、食品配送工具和配送包装、容器的选择,配送前对配送工具、食品容器清洗消毒,配送中食品防止交叉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等。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2、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包括但不仅限于:单位:(略)
★3供餐单位:(略)
★4、供餐单位:(略)
(六)、餐用具清洗消毒
★1、若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
(1)刮掉餐用具表面的食物残渣;
(2)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洗涤剂。
★2、若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
★3、消毒方法
(1)若物理消毒
1)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2)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消毒设备要符合相关标准;
3)采用洗碗机消毒的,消毒温度、时间等应确保消毒效果满足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定期检查消毒液是否超过保质期;及时更换消毒剂,保持浓度。
(2)若化学消毒
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剂消毒,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消毒剂和参数。
方法之一:
使用含氯消毒剂(不包括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
1)严格按照含氯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250mg/L以上;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
3)用自来水(流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方法之二:
使用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
1)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100mg/L~150mg/L;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10~20分钟;
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4、保洁方法
(1)餐用具清洗或消毒后宜沥干、烘干。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方可使用,防止餐用具受到污染;
(2)及时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供餐单位:(略)
★(八)、垃圾处理
各学校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供应商统一收运,按照鞍精管发[202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1、《供餐服务合同》应由教育局、各学校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签订。
★2、供应商应完善供餐账目,加强质量管理,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供应商应配合学校,按月对供餐资金的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也将适时对供餐企业公示的相关数据开展检查。
★4、实行退出机制。当校外供餐单位:(略)
★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家长膳食委员会要求晚餐与午餐轮换,应予以同意并无条件配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略):003
预算金额(元):18,048,000.00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本包为食材配送委托经营模式供餐,供给午餐及晚餐,餐标为每餐每人12元,(包括回民餐每餐每人12元),供餐天数约235天,服务地点:(略)
★1、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略)
★2、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剩菜剩饭剩汤等。
★3、严禁私抬物价,牟取暴利。
★4、供餐方式:(略)
★5、供餐单位:(略)
★6、供餐单位:(略)
7、供餐单位:(略)
★8、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用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运作的,供餐单位:(略)
★9、供餐单位:(略)
★10、供餐单位:(略)
★11、供餐单位:(略)
★12、供餐单位:(略)
★13、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略)
★14、供餐单位:(略)
★15、供餐单位:(略)
★16、中标人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所有与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17、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伙食标准。确保供餐质量明显高于校外同类餐饮标准,并保持基本稳定,降低受物价波动影响。
伙食标准为:12元/餐
★18、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制订食谱前应广泛征求营养师(如有)、学校及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等的意见,带量食谱每周不重复,并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公示。食谱编制应遵循营养平衡、饭菜适口、食物多样、定量适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学生每日食物应包括蔬菜类、肉蛋类等品种。
19、供应商应当制定具有详细食品采购、加工流程,采购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产品检查规定等,可满足学校对菜品需求、菜品质量的要求的服务方案。
20、供应商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21、供应商应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企业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完成对合作学校的配送,不得影响当日学校供餐需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及时向学校、所(略)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2、供应商应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略)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3、供餐单位:(略)
24、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或者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等受到污染。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时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化学药剂应存放在专门设施内,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污染时,应彻底清洁,消除污染。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
(二)、卫生管理要求
★1、拖把、扫帚、刮水板等清洁工具使用前应先清洗,使用后应清洗消毒,沥干水分并分类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位置存放。
★2、供餐单位:(略)
★3、供餐单位:(略)
4、(略)开展有害生物防治。
(三)、食品质量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所有的食品不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不得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得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不得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和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食品;不得超过保质期限;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有转基因食品。
★2、供餐单位:(略)
★3、必须及时(略)场信息(如非洲猪瘟及禽流感等),不得提供社会反响大的食品。
★4、必须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采购全程可追溯。配餐食材须有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淀粉类(含米、粉、面)、菜类、肉类、油类、食用盐等原材料供货来源相对固定,不买腐烂变质的食品,购买肉类必须来源于有准卖证的专用屠场,每次必须提供当天有效的检疫证明、分割肉销售凭据、送货单。所进货物必须接受学校委派人员的监督,若发现劣质食品必须退回或销毁。
★5、供餐单位:(略)
★6、供餐单位:(略)
★7、供餐单位:(略)
8、供餐单位:(略)
(四)、饭餐服务标准
★1、时间标准:按照相应的学校安排的时间配送。
★2、冻品肉类限制:加工饭餐,主荤原材料每周冻品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次。
★3、主荤要求:家禽类食材所加工主荤菜式每周不得超过1次;畜牧类食材所加工的主荤每周不得少于2次、牛羊肉每周不得少于1次、油炸类食物每周不得超过1次。
★4、饭餐定量:
(1)12元标准:每份饭餐二荤二素,菜量每份合计≥300克。
主荤:每份净肉≥70克(带骨肉类≥90克)。
辅荤:每份肉≥35克+菜≥50克,或每份肉≥35克+瓜类≥40克。
蛋菜结合:蛋每份≥40克+菜≥50克。
素菜:每份≥80克。
主食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
(五)、运输要求
★1、食品配送工具和配送包装、容器的选择,配送前对配送工具、食品容器清洗消毒,配送中食品防止交叉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等。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2、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包括但不仅限于:单位:(略)
★3供餐单位:(略)
★4、供餐单位:(略)
(六)、餐用具清洗消毒
★1、若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
(1)刮掉餐用具表面的食物残渣;
(2)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洗涤剂。
★2、若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
★3、消毒方法
(1)若物理消毒
1)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2)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消毒设备要符合相关标准;
3)采用洗碗机消毒的,消毒温度、时间等应确保消毒效果满足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定期检查消毒液是否超过保质期;及时更换消毒剂,保持浓度。
(2)若化学消毒
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剂消毒,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消毒剂和参数。
方法之一:
使用含氯消毒剂(不包括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
1)严格按照含氯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250mg/L以上;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
3)用自来水(流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方法之二:
使用二氧化氯消毒剂的消毒:
1)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100mg/L~150mg/L;
2)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10~20分钟;
3)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消毒液。
★4、保洁方法
(1)餐用具清洗或消毒后宜沥干、烘干。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方可使用,防止餐用具受到污染;
(2)及时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供餐单位:(略)
★(八)、垃圾处理
各学校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供应商统一收运,按照鞍精管发[202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1、《供餐服务合同》应由教育局、各学校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签订。
★2、供应商应完善供餐账目,加强质量管理,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供应商应配合学校,按月对供餐资金的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也将适时对供餐企业公示的相关数据开展检查。
★4、实行退出机制。当校外供餐单位:(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及002包】(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内容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9月0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略)+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略)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略)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略)
(略)(略)3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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