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
(略)
(略)本级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第二批名单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10日
联系电话:
(略)
市纪
(略)委组织部纪检组:0564–
(略)
附件:《市本级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市本级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xlsx
标签: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智芬 |
电话:18096648981 |
微信:18096648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