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武汉轨道交通部分站点到期和空租商铺对外招商(详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租赁要求:1.符合业态及资格要求,保证经营时气味、噪音、油烟及废弃物不产生环境影响,不使用明火等同类性质的产品,满足消防、运营安全的要求,保证客流疏散通道的畅通。2.对符合改造物业条件的租赁物,意向承租人应向我司提交装修、改造图纸,经我司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报名须知:1.报名方式:
(略)
(略)2024年9月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智芬 |
电话:18096648981 |
微信:18096648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