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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闲置油砂公开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9-05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发布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略)闲置油砂公开转让
(略)
YCCQ(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9月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10月9日




标的存放地
(略)堆场
标的现状
(略)露天场地上。因油砂露天堆放,导致里外含水量不同、密度不同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略)
苏仁中评报字【2024】第070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9月30日
评估价
594万元
转让底价
594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法定代表人
陈劲松
注册地
(略)15楼
转让方方承诺
(略)(略)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确保受让方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五、我方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大丰港开发集团申请拍卖闲置库存油砂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略)
特别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标的在转让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一律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四、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在本次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与标的物有关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
受让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1、(略)董事会决议;
2、关于大丰港开发集团申请拍卖闲置库存油砂的批复;
3、评估报告(苏仁中评报字(2024)第070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其他资料。
交易指南
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略)(https://(略).cn/),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略)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略)(略)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竞买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略)(略)“相关附件”中,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请意向受让方仔细阅读公告附件内容。
一、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同意受让转让标的内部决策文件;
4、书面承诺;
5、(略)章程;
6、《企业信用报告》;
7、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信用报告》;
3、书面承诺;
4、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9日下午6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址:(略)
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满,(略)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略)
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略)与确定受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略)全额返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略)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按司法文书或相关申请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③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④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五、交易方式:(略)
六、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略)(略)退还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略)
八、交易服务费:按照苏〔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略)专用结算账户。如不能及时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优先抵扣交易双方应缴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略):潘女士、陆女士;转让方:季荣荣
联系电话:(略)
(略)2、(略)(略)
技术支持
(略)7
附件:
1、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2、交易规则.doc
3、资产转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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