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一、NAKAMURAKOTARO,男,国籍:日本,
(略)码:TZ
(略),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
(略)码:
(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7月29日被
(略)(略)(略))。
二、BASHIRIHTESHAM,男,国籍:巴基斯坦,
(略)码:AD
(略),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
(略)码:
(略),有效期至:2025年1月19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8月14日被
(略)(略)(略))。
三、BHATTSUNIL,男,国籍:印度,
(略)码:Y
(略),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
(略)码:
(略),有效期至:2025年6月18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8月15日被
(略)(略)(略))。
四、PRYCEGABRIELLEWISARTHUR,男,国籍:美国,
(略)码:
(略),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
(略)码:
(略),有效期至:2025年1月17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8月19日被
(略)(略)(略))。
五、JERSLINGFILIPOLAEMILL,男,国籍:瑞典,
(略)码:AA
(略),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
(略)码:
(略),有效期至:2025年4月19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8月15日被
(略)(略)(略))。
六、COXDAVIDBARRY,男,国籍:英国,
(略)码:
(略),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
(略)码:
(略),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4年8月26日被
(略)(略)(略))。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4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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