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WHYZ(2024)085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征集人: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三、
(略),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
(略)重点企业提供咨询诊断、路径规划、落地实施、培训赋能等数字化转型服务,推动企业争创国家级或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打造数字化转型的创新标杆。
(略)运营主体。
四、应征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应征人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征单位:
(略)
3、应征单位:
(略)
3.1
(略)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在“信用中国”
(略)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上推三年内,因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撤销执业资格或禁止、限制承接业务的;
3.5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上推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本项目禁止挂靠应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征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征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征集方式:
(略)
应征单位:
(略)
六、应征截止时间和地点:
(略)
地点:
(略)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本项目免收征集保证金。
八、征集程序:
1、由征集人组建人数不少于5名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应征资格要求进行评审;
3、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评委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评审时,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评委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单位:
(略)
7、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后,如对应征人某项资格条件审查有不同意见,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8、评委会判定应征文件是否响应只根据应征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的内容时除外。
9、评审通过的应征人,
(略)上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略)运营主体。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要求
1、
(略)上征集结果公告内容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在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一、征集代理机构:
(略)
征集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征集代理机构:
(略)
十二、征集人及联系方式:
(略)
征集人: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十三、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由应征人支付
(略)
征集人: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征集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9月05日
附件-征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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