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澄清修改文件
(略)(略)(略)的招标文件2024-08-
(略)(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818.17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CQZYGCZHPG[ZF]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开标方式:
(略)
资格审查方式:
(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略)
(略)2024年零售终端烟柜采购
答疑补遗书
(略):(TC249D6PS)-1
各潜在投标人:
(略)2024年零售终端烟柜采购(
(略):TC249D6PS)答疑如下:
一、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如下:
1、问:综合评分中,业绩评分描述不明,是否可以累计加分?举例说明:是否可以提供2个100万以上业绩加2个200万以上业绩?或者提供1个300万以上业绩加2个200万以上业绩呢?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合同个数进行评分。
2、问:综合评分中,报告名称:
(略)
答:材料不可更改,仅颜色、花纹不一致,可算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比如:提供“三聚氰胺板”报告可替代“木纹色三聚氰胺板”报告。
“细表面定向刨花板”的力学性能和防潮性均优于“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因此不可更改,提供“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报告算作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水性漆(面漆)”或者“水性木器清面漆”只能代表“水性油漆”相关报告,不能取代其他项。
3、问:综合评分中,要求提供家具制品原材料的CNAS质检报告,报告时间在2021年8月到2024年8月之间,开标时间是2024年9月24日,所以质检报告的时间能否延长到本项目开标之前?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本次投标报价要求填报含税价,报价评分标准中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是:“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且招标文件中未载明税率。
(略)规模、公司类型不同,税率会存在差异,以含税投标单价报价作为投标报价评审,税率高、
(略),是不是同一个标准?
答:本项目报价要求为含税投标单价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能力自行报价,中标后,能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
二、招标文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地点:
(略)
招标人:
(略)
(略):
(略)
2024年9月5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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