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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市人民政府,(略)总工会、团区委,(略)妇联、工商联,(略)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金融办,(略)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统计局、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南宁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广西证监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广西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已经(略)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略)商务厅
广西壮族(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略)财政厅
广西壮族(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略)建设厅
广西壮族(略)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略)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略)卫生健康委
广西壮族(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广西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和《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部署要求,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广西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餐饮服务品质
(一)强化质量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在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基础风险调查和动态风险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重点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制度,支持中小企业联合检验室建设,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餐对接合作,整合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上下游企业资源,推动建立食材供应链联盟,促进广西餐饮行业供应链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支持推进中央厨房项目建设,推动扩大餐饮连锁经营发展规模,建立“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模式。((略)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每项均需(略)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以下不再单列)
(二)提升服务技能。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餐饮业劳动者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鼓励餐饮领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举办餐饮服务类职业院校,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餐饮经营管理、烹饪相关专业。优先打造餐饮、旅游、康养等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精品课程等,支持各地培育餐饮类劳务品牌,举办餐饮领域职业技能竞赛。以“八桂米粉师傅”劳务品牌为引领,支持各地培育餐饮类地方特色劳务品牌。((略)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广西的餐饮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制修订餐饮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柳州螺蛳粉相关标准制定。加强餐饮业标准宣贯实施,组织开展餐饮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略)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餐饮消费场景
(四)优化餐饮供给格局。培育认定一批(略)级步行街、夜间消费(略)、特色小摊小店(略),积极打造特色美食(略)、高品质美(略),引导数字化提升,支持连锁餐饮企业、非遗美食形象店(略)。积极推动创建中华美(略)。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略)、旅游休(略)功能业态,推动大型商圈、城(略)深化文旅商融合发展。结合居民意愿,优化改造方案,鼓励在老(略)改造和完(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过程中盘活闲置空间资源,设立早餐店、老年食堂(略)(略)点,充分(略)场机制作用,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鼓励各地向提(略)老年人供餐、助餐服务的有关机构给予适当支持。((略)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乡村休闲餐饮。鼓励餐饮连锁企业下(略)区、社区,(略)(略)场活力,鼓励拓展团餐、外卖等业务,支持餐饮品牌多元化发展,满足群众多元需求。推动落实《广西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机制,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鼓励发展乡村休闲餐饮。指导各地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督促及时清运。在乡村(略)(农家乐)创建工作中,引导打造地方特色美食(略)、美(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略)党委金融办,(略)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略)。办好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寻味广西“中华美食荟”“老友味道”“广西美(略)千菜”非遗美食展评大赛等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联(略)(略)企业,充分整合资源,通过发放餐饮消费券、策划各类美食主题活动等形式,丰富餐饮消费场景,打造餐饮消费热点。结合季节性美食及旅游资源特点,(略)。推动餐饮领域(略)场化专业化举办。加强国内外餐饮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交流合作,举办各类食材产销对接活动,(略)。((略)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餐饮业发展动能
(七)发展“数字+餐饮”。推动餐饮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略),培育一批餐饮业数字化服务商,(略)、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餐饮领域开展研发与应用示范,发展智慧销售、无人配送、反向定制等智能化产品,孵化智能化预约、无接触服务等新型服务运营模式。(略)(略),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满足消费需求。严格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餐饮质量安全各环节数字化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升餐饮质量安全。(略)企业与餐饮经营主体联合运营,打造“宣传+服务+经营”一体化运营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作用,推动餐饮经营主体在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不同环节数字化改造,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略)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知名餐饮品牌。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及有关配套企业与广西餐饮企业开展产业链合作,支持桂菜和广西米粉企业“走出去”开设连锁直营门店。推动国际知名餐饮品(略)餐饮品牌宣传和推广。持续开展非遗美食体验店评选工作。举办“广西有礼广西美味”文旅商品和非遗美食(略)活动。培育桂菜“名菜”“名小吃”“名店”“名师”。以创新化、精致化、标准化为导向,组织举办各类餐饮赛事活动,推动桂菜在食材选配、加工烹饪、味型搭配、出品呈现、摆盘造型、宣传推广等方面创新发展,打造桂菜爆品,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桂菜“名菜名小吃”。组织美食类非遗传承人开展展示展演,推广民族特色饮食文化。培育发展柳州螺蛳粉产业园、合浦烘焙小镇、南丹洞天酒海、崇左糖业文旅创业园等工业旅游业态。加强多部门联动协同,加大对餐饮品牌保护力度。((略)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特色小吃产业。支持各级餐饮行业协会指导会员企业注册特色小吃商标,持续推动广西特色小吃标准化建设。推动嗦粉经济、茶饮产业等优质发展,打造“广西酸嘢”品牌,做大广西油茶产业,推广“白切”风味。持续开展广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大宣讲活动,加强商标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依法申请注册特色小吃商标。引导小吃产业链一二三产加强协作,鼓励小吃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引导小吃规上工业企业进入相关食品产(略),推动小吃产业集聚化发展。((略)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和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持续开展预制菜风险监测和评估,视情况组织风险会商。研究完善预制菜等新产业监管措施,规范预制菜产业标准、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预制菜监管。从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产业链质量提升、强化品牌能力建设、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提质增量建设等六个方面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预制菜配送项目建设。编制《广西壮族(略)“桂味”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预制菜产业龙头企业。持续组织广西预制菜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佛山)预制菜产业大会等。((略)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弘扬优秀餐饮文化
(十一)传播中华优秀餐饮文化。加强广西特色餐饮文化内涵挖掘和保护,做好餐饮文化和技艺传承。加强美食类非遗人才培训,不断提升基层非遗工作队伍工作水平。加强非遗美食技艺传承,持续做好米粉制作技艺等与中华餐饮文化相关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推动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举办“境外媒体看广西”采访、“国际青年中国行(广西站)”等相关活动,促进餐饮文化民间交流。利用“春节”“壮族三月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节庆活动,线上线下持续开展广西非遗精品艺术展演,展示广西少数民族特色食材、食器、饮食流派和习惯等。鼓励广西文艺家立足广西节庆活动和饮食文化创作出优秀的文艺作品。鼓励广西出版单位:(略)
(十二)加快中餐“走出去”。支持餐饮经营主体积极开拓(略)场,推动中餐厨师、广西特色食材及螺蛳粉等小吃“走出去”,实施“桂品出海”工程,进一步推动广西特色食品开拓(略)场。加强与重点国家(略)在检验检疫等领域合作,积极配合海关总署推荐相关企业向国外备案注册。指导相关企业用好出口政策,支持餐饮原辅料等进入(略)场。依托中国—(略),培养一批餐饮专业集群,精准对接东盟国家个性化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探索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鼓励中餐专业院校拓展国际合作渠道。((略)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绿色发展
(十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查处和公布一批餐饮经营主体未主动向消费者开展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典型案例,并(略)(略)站做好餐饮行业违法案例曝光。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浪费抽样调查,强化餐饮经营主体节粮减损意识。在各类餐饮促消费活动中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推动餐饮经营主体、(略)承诺诚信经营,杜绝食品浪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积极推行“光盘行动”“绿色出行”等做法。落实《广西治理餐饮浪费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垃圾分类等文明风尚行动。((略)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略)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低碳环保发展。开展群众反映集中的餐饮油烟扰民、噪声污染等问题监督排查整治。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创建营养健康餐厅,开展全民营养周和中国学生营养日科普活动。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把厨余垃圾处理纳入垃圾分类评估范围,修订完善广(略)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大力发展绿色餐饮,推动餐饮经营主体从源头上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消费。构建大众化绿色餐饮服务体系,促进绿色餐饮产业化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培育创建一批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略)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餐饮业营商环境
(十五)规范清理涉企收费。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守护行动,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重点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收费等涉企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聚焦供气、供电、供水等民生领域,进一步规范涉餐饮经营主体水电气收费及油烟改造等设施设备收费,强化阶梯价格落实及设施设备收费监管检查。对餐饮经营主体水电气收费用计量器具依申请进行检定,并组织实施计量监督。((略)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拓展投融资渠道。(略)(广西站)创新研发专属信用贷款产品,积极对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发放信用贷款。提供便捷高效的餐饮商标质押融资服务,推动商标无形资产有形转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创新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支持餐饮类企业申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为餐饮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的金融服务。强化餐饮(略)后备企业支持,遴选优质餐饮类企业纳(略)后备库,积极协调解决企(略)过程中的问题。提升餐饮类企业债券融资服务,增强餐饮类企业运用(略)场融资的意识和能力,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略)党委金融办,(略)财政厅,(略)工商联,广西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跨部门综合监管”,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减少非必要现场核查环节。指导各地做好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略)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流程梳理,制(略)管理现场执法流程指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西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督导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进一步向社会进行宣传公告,全力提升消防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积极督促指导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略)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广西消防救总队,(略)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对餐饮经营主体的消费教育及宣传引导,保障消费者支付的选择权。(略)络安全监测、检查范围,督促其落实《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要求。(略)(广西)“总枢纽”作用,推进餐饮行业信用信息按需共享,支撑餐饮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数据同步、标准统一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建立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略)(略)信办,(略)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略)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做好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略)商务厅,(略)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双随机”监督抽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网格排查等形式,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推动餐饮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召(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督促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大力开(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督促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与餐饮经营主体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主体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各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愿改尽改、能改则改”原则,稳步推进“瓶改管”工作,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做到“成熟一片、推进一片”,鼓励管道天然气企业与餐饮等场所经营单位:(略)
(二十一)做好统计监测。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餐饮业源头数据质量。加强部门合作交流,依法依规推动餐饮业相关统计数据和大数据资源在(略)本级相关部门的共享开放,开展餐饮业统计监测分析。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展餐饮业分析。((略)商务厅、统计局,(略)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略)企业协作,通过举报电话、微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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