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告内容
《
(略):DFJW-CG-2024-06)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
(略)一、招标条件本《
(略)嵌入式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第三方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略)嵌入式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第三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嵌入式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第三方法律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略)嵌入式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第三方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投标人的限制性规定(1)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略).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略)”<
(略).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
(略)
(2)单位:
(略)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以律师事务所总所名义投标的,所提供的团队人员均应隶属于总所,荣誉及业绩等相关资料均应是总所所取得;以律师事务所分所名义投标的,所提供的团队人员均应隶属于分所,荣誉及业绩等相关资料均应是分所所取得;总所和分所资料不可混用。(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
(略):DFJW-CG-
(略)、采购项目名称:
(略)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投标人的限制性规定(1)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略).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略)”<
(略).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
(略)
(2)单位:
(略)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以律师事务所总所名义投标的,所提供的团队人员均应隶属于总所,荣誉及业绩等相关资料均应是总所所取得;以律师事务所分所名义投标的,所提供的团队人员均应隶属于分所,荣誉及业绩等相关资料均应是分所所取得;总所和分所资料不可混用。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
(略)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略)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4.1单位:
(略)
4.2非单位:
(略)
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
(略)
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略)》、《
(略)》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
(略)(略)(
(略).cn/anyang),
(略)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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