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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疆今年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头雁”600人 遴选开始啦

所属地区:新疆 - 阿克苏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新疆 - 阿克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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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新疆日报记者 魏永贵
“小麦已经收割完,我们开始检修农机,为棉花采摘做准备。今年我们合作社的粮食、棉花、果蔬产量都比去年高。”7月20日一早,阿克(略)(略)一家合作社负责人扎依尔·(略)上说。这家合作社主要从事小麦、棉花、果蔬等种植、收购、加工,每年带动300多户农户增收,2021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谈起今年的经营,扎依尔·艾合麦提感慨:“去年,我参加了在新疆农业大学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培训班,收获很大。今年按照新疆农业大学老师们教的,我们在推广小麦和棉花良种、抓好田间管理上下了大功夫,合作社的收入预计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培训,是农业农村部2022年在全国启动实施的一项农村人才培养工程。(略)农业农村厅按照部署要求,联合新疆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每年培训600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
今年7月1日,(略)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实施2024年(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
《通知》明确,今年,全疆计划培育“头雁”600人,原则(略)(市、区)推荐5—10人,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地(州、市)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在人选范围方面,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条件,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地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国有农牧场(含农垦集团及企业)负责人,注重女学员的遴选。同时,加强培育戈壁设施农业、苹果、香梨、马产业、养蜂、葡萄酒、薰衣草产业、乡村工匠等具有新疆特色的产业带头人,特别是植保无人机、采棉机等新型业态领域的带头人。对已选派过“头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再重复选派人员参加培育。(略)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不作为培育对象。
在抓好培训提升方面,《通知》提出了4项要求:
——要优化开展集中授课。培育机构采用课堂讲授、主题交流、分组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略)
——强化线上学习质量。培育机构要采取课堂直播、优课录播、精品微课、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略)
——统筹安排实践交流。培育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践交流活动,根据培育对象知识层次、业务结构范围、(略)域等情况,可组织“头雁”到(略)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体验式学习,其中:国家级考察观摩点不少于2家、省级考察观摩点不少于3家。
——严格落实导师帮带。培育机构应建立由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国家专家服务团等组成的导师库,采取多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略)
《通知》明确,入选的“头雁”完成培训后,在同等条件下,“头雁”将优先评定为高级农民技师,在职业技能鉴定上给予支持。(略)优秀“头雁”(略)农业人才库,作为技术服务和产业引领的中坚力量。支(略)从优秀“头雁”中招募村特聘农技员,享受劳务补助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流量补助。
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头雁”培育对象所在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承接项目,所在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全国和(略)各类农产品产销对接,在展位费上给予减免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优化政策举措,系统集成政策支持,制定专门性政策,对“头雁”进行针对性支持。
此外,本次“头雁”培训还将遴选一批优秀学员参加农业农村部“金头雁”计划,前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学习国外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的先进做法。
小贴士:形成雁阵效应
一是鼓励“头雁”服务乡村人才培养。支持培育机构聘请“头雁”担任在校农科生产业导师,提供生产经营、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与“头雁”建立长期联系,可将“头雁”领办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作为实训场所。
二是引导“头雁”辐射联动。支持“头雁”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等,在更大范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乡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三是加强“头雁”联农带农益农跟踪服务。提升“头雁”联农带农的意识和能力,建立与农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紧密的资源共用共享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农事服务、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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