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政府
南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南武政字〔2024〕18号
南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
(略)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
南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
二、批准机关
广西壮族
(略)人民政府。
三、
(略)
《广西壮族
(略))
四、批准时间
2024年8月11日。
五、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六、批准征地范围
批准收回广西壮族
(略)国营武鸣华侨农场国有土地8.3476公顷,征收城厢镇五海村4队、五海村5队、五海村6队、五海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共1.708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七、批后实施工作安排
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尚未支付补偿款的,由征地机构组织按程序拨付补偿款;经协商无法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规定程序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按法律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八、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公告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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