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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公安局采购建设数字督察中心设备招标公告(第2次)

所属地区:西藏 - 昌都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西藏 - 昌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设备招标公告(第2次)
(略):GZFCG(略)
(略)设备(第2次)(略)。项目资金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略)(略)(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略):GZFCG(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预算金额:(略).00元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
1.5采购需求:(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1.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1.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参数;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下: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
(6)、与招标人:(略)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略)”网站((略).cn)、“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略)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略)
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特定的资质条件:无。
三、获取:(略)
3.1招标文件获取:(略)
3.2地点:(略)
3.3方式:(略)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4.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
4.2开标地点:(略)
4.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件、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2021年1月1日至今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2单位:(略)
6.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略)
6.4根据《(略)(略)的通知》(略)(略)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略)-(略)-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略)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略)(略).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略)站、(略)(略)、CA(略)(略).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略)
6.(略)要求,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场参与开标,并且取消本项目规定的“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投标文件”、“现场提供原件”等相关要求。开标、评标以供应商上传解密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6.6本招标公告在《(略)》、《西藏(略)(略)》、《(略)》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7因本项目涉及特殊行业,(略)(分支机构)形式参与投标,(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承担。
6.8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cn/)》和《西藏(略)(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略)
8.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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